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部署,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措施》和《加快落实支持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成果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打造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良好生态
1.加强组织领导。将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作为学校“一把手工程”,由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小组下设支持大学生创业工作专班组,由分管校领导牵头,学校办公室、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研究生院、科学研究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事处、校团委、党委宣传
部、教育发展和校友事务办公室等部门及相关学院负责人参与,定期调度解决问题。
2.营造浓厚氛围。坚持创新引领创业,重点支持科技型创业。做好政策宣传宣讲,为学生精准推送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行业和市场动向信息。充分发挥校友榜样带动和言传身教作用,激励更多学生投身创新与创业。选树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指导学生成立创业社团,组织开展系列创业活动,召开主题班会,丰富宣传形式,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在学生群体中厚植“创新成才、创业报国”的信念。
3.纳入考核评估。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将创新创业教育和支持大学生创业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纳入二级教学单位年度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和相关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鼓励各二级教学单位参照本方案完善教师和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激励措施及实施细则,指导条件成熟的学生自主创业。
二、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4.提质升级创新创业基础课程。本科生在校期间须修读创新创业基础类课程 2 学分、创新创业实践 2 学分。引入使用国内外优质通识课程,开展案例式、讨论式教学,拓展课程教学内容,提升《创新创业导论》等创业基础课程质量,推进创业教育、创业实践、专业教育及实习实训深度融合。
5.开发开设专创融合课程。加快建设从认知到实战全过程、各学科专业全覆盖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依托已有的大学科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聚焦学科专业特色,鼓励各专业开发开设科教融汇、校企合作、学科交叉的专创融合课程,打造一批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
6.探索与实施项目制教学。加快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办好升华科创班,以项目制教学为核心,重构课程体系,建设学科交叉的教学团队,改革教学模式和评价方式。推广升华科创班建设经验,工科各专业卓越拔尖班设置至少一门项目制课程,鼓励各专业自主开设项目制课程。
7.深化拓展学生创业培训。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制度化、体系化,实施本科新生创新创业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调研,举办创新创业国际国内研习营,办好“大学生创新年会”“企业家进校园讲好创业就业故事”“创业名师大讲堂”“创新创业训练营”等活动,组织创业导师深入校园讲授创业公开课,建设优质“创业案例库”“课程资源库”。
三、加强大学生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8.配齐配好学生创新创业教师导师。建设好省级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加强校内专兼职创业师资队伍建设,配足创业授课教师、指导教师和创业服务人员。加强校外兼职师资队伍建设,吸引包括优秀校友在内的更多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创业导师。以创业实绩实效作为创新创业教师选聘的重要参考,鼓励专创融合专职教师深入企业一线挂职锻炼,力争具备创业或者企业工作经历的创新创业教师比例不低于 50%。鼓励教师
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产业发展动向融入课堂教学,指导学生创业项目和创业比赛。鼓励“师生共创”,支持教师带领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校外创业导师带项目育人才。
9.支持创业指导教师开展教研教改。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指导大学生创办企业成效显著或者获得“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相关奖项的第一指导教师,直接推荐申报湖南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直接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等。支持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10.支持创业指导教师评奖和评职称。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指导学生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中获得金奖的第一指导教师,博士研究生导师奖励 1 名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硕士研究生导师奖励 1 名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等相关人才项目。指导学生创新创业业绩突出教师,在职称评定时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在绩效、评价等政策上对专职创业授课及指导教师有所倾斜。获得“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奖金的,学校按照不低于 1:1 的比例给予配套奖金。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类教学质量优秀奖的优秀教师和导师评选中,增加指导大学生成功创业的业绩指标权重。
四、强化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引导帮扶
11.完善创业学生学业支持政策。实行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制度。推进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认定,探索以创新创业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制度。对条件成熟的学生休学创业予以支持,学习年限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三年。学生在休学创业期间取得良好业绩,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获得政府及社会认可,复学时可申请转专业,学校优先考虑。将“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列入学校重点建设项目,纳入研究生推免综合评价体系。创造条件建立支持大学生“边创业边学习”的制度,使创新创业教育覆盖学生创业阶段直至学业结束。
12.加强学生创业成果考评。在学生评优评奖中增加创业业绩和成果比重。细化创业素质能力要求,在学生综合评价中增加创业内容和权重。创办了企业并获得“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按照湖南省有关文件规定,直接推荐申报湖南省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大学生年度人物、五四评优等各类评比时优先考虑。
13.优化学生创新创业服务指导。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升学校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科技园等平台的服务功能,校内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免费向大学生团队开放。面向学生开放共享实验室及科研仪器、设施等科技创新资源,强化对大学生的技术创新服务。指导学生对接企业技术创新、科技创业等要求,开展“揭榜挂帅”。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与社会的有效衔接,组建专业化的服务团队,为学生提供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14.深化对学生创业项目培育孵化。强化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培育优质创业项目。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提升工程支持,继续实施“百千万”帮扶工程,每年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学生超过 2 万人次,接受相关创业培训和指导 2000 人以上,扶持 200 个以上团队进行创业实践。强化学科竞赛支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等重点赛事。发动学生积极申报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加强对优秀项目的后续跟踪服务,推动项目落地。
15.增加对学生创业的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多方争取设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助力基金、创新创业教育基金、校友创业基金和创新创业奖励金,支持学生创业项目、奖励优秀学生团队和优秀指导教师。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需求投融资对接会,吸引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
五、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撑服务平台
16.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数字化智慧服务平台。依托中南大学省级大学生就业创业大平台,促进产教融合、科创融汇、专创融合,应用产业大数据分析、人才画像、岗位匹配、创业咨询等智能新技术新手段,促进学生高效率学习、高质量就业、高水准创业,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南模式、中南品牌、中南范本。
17.建好用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发挥省级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创客空间的服务带动作用,推进各级各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等承担创新创业教育功能,推进各类学生创新创业社团组织的自我服务功能。深度融入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与地方政府、产业园区、知名企业合作和校友企业共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积极培育和对接大学生创新成果和人才等要
素,打造“城校共生”的创新创业新生态。
18.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经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取得科技成果完成人同意的,学生创业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无偿使用学校科技成果,实施许可期限等有关事项由学生创业企业与学校签署具体协议约定,学生毕业或者实施许可期满,协议终止。做好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知识产权确权、保护等工作,强化激励导向,落实成果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强化成果转化服务,推动地方、企业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加强合作对接,拓宽成果转化渠道,为创新成果转化和创业项目落地提供帮助。构筑“产学研”融通创新创业体系,推动学校与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孵化器、产业园等平台开展合作,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