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主题
PART 01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参赛类别
PART 02
根据参赛项目所属行业,本届大赛举办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社会企业四类专项赛。
1科技创新专项
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尤其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制造、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
2乡村振兴专项
重点关注种业振兴、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电商、乡村休闲旅游等领域相关产业,尤其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项目。
3数字经济专项
重点关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元宇宙等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运用数字经济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的项目。
4社会企业专项
重点关注以协助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治理、服务特定群体或社区利益为宗旨和首要目标,以创新商业模式、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手段,所得部分盈利按照其社会目标再投入自身业务、所在社区或公益事业,且社会目标持续稳定的项目。
三、参赛规则
PART 03
01参赛者报名条件
1.年龄在 40 周岁(含)以下〔1985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
2.团队参赛项目,总人数不多于 5 人。
02参赛项目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5.初创组、成长组参赛项目需与企业经营范围相匹配。
03 专项赛组别设置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为准)不同,分别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创办年限划分以2025 年3 月31 日为基准。
1.创新组指 2025 年 3 月 31 日(含)前企业未进行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
2.初创组指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 2 年〔2023 年 4 月 1 日(含)以后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3.成长组指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 2 至 5 年之间〔2020 年 4 月1 日(含)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含)期间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04项目申报
1.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的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所登记主体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主体股份(个体工商户第一申报人应为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投资人,合伙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2.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有详细介绍;可同时出具专利、获奖、技术等级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
四、报名方式
PART 04
6月9日前,关注“山西青年创业就业”微信公众号,回复“创青春”下载大赛文件及《第十二届“创青春”山西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申报书》并认真填写,同时根据文件要求,向学院团委报名并提交完整的印证材料,学院上报时间截止到6月9日。
五、大赛流程
PART 05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3 月,大赛组委会组织)
做好大赛的前期协调等相关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县(市、区)级赛阶段(4 月)
1.各团县(市、区)委牵头组织本县(市、区)的创新创业大赛选拔推荐,逐级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者报名参加大赛。
2.各团县(市、区)委对属地内创业项目进行筛选,评选出不少于 10 个优秀创业项目上报各团市委,进入市级赛。
第三阶段:市级赛阶段(5 月 1 日至 6 月 20,各团市委、高校团委组织)
各团市委在本辖区内各县(市、区)大赛的基础上进行市级大赛,评选出不少于 10 个优秀创业项目,且创新组项目不得多于 50%,向大赛组委会推报进入省级大赛。有关厅(局、企业)、省属院校在本级范围内开展大赛,确定推选创业项目不多于 10 个进入省级赛,由高校推报的项目,每个项目可填报 2 名指导老师。
第四阶段:省级赛阶段(6 月 21 日至 8 月 31,大赛组委会组织)
大赛组委会在市级赛及有关厅(局、企业)、省属院校推选的创业项目基础上,由组委会进行项目资料初审,初审合格的项目进入初赛,通过组织专家及指导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初赛不进行现场评审),评选出符合要求的项目晋级决赛(决赛设路演、答辩、评委点评三个环节,每个项目仅限团队成员中的 1 名选手参加),最终产生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对获奖项目和个人组织省内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树立典型榜样。
获奖项目和个人所在市、县(市、区)、高校要开展报告会,组织大赛获奖者介绍创业经验,营造创业氛围,带动更多的青年投身创业实践。同时继续对获奖项目进行跟踪支持,随时掌握获奖选手赛后信息和发展情况,协调大赛主办单位资源,继续为获奖选手提供创业帮助。
六、支持服务及奖励措施
PART 06
1.四类专项赛各组别分别产生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优秀奖若干名。根据《关于确定 2025 年度省级创业大赛获奖创业项目补助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5〕194号)规定,各专项赛初创组、成长组奖金标准分别为一等奖 10万元,二等奖 8 万元,三等奖 6 万元。其余奖项及组别均无奖金。
2.获奖项目根据获奖情况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证书。
3.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团市委,省直、国防、国资委、金融、综改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快递行业团(工)委,省属院校团委,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
4.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参赛项目,推荐导入“山西青年创业板”挂牌培育。
5.资金支持。根据创业青年主体和创业项目类型,通过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相关公益项目获得资金支持。
6.培育孵化。可申请入驻中国青年创业社区,优先享受优惠的创业支持政策和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可优先接受创业导师团问诊帮扶服务。
7.融资服务。可通过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金融扶持项目获得融资扶持,可获推与创投机构商谈融资合作。
8.会员推荐。可申请加入中国青年创业联盟、中国青年电商联盟、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山西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山西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等组织。
9.展示交流。可在赛事官网对项目进行展示和宣传。优先推荐参加团省委创业服务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