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大类内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中大教字﹝2018﹞59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自动化学院、湘雅基础医学院共同协商,制定升华科创班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院长
副组长:创新创业学院常务副院长、兼职副院长
成 员:创新创业学院、自动化学院、湘雅基础医学院管理人员
秘 书:升华科创班管理人员
二、专业分流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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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名称 |
专业方向及名称 |
专业上限人数 |
所属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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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华科创班 |
人工智能升华科创班 (人工智能) |
30人 |
自动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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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医学升华科创班 (生物医学工程) |
30人 |
湘雅基础医学院 |
三、专业分流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按照“自主申请、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开展大类内专业分流工作。
学生专业一经分流,原则上不再更改;进入专业后其学费、学制、培养方案等均按分流后专业执行。
四、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升华科创班专业分流工作从大一第二个学期四月份开始(具体时间以本科生院的通知为准),具体步骤如下:
1.专业分流前,组织大类内各专业对学生进行一次详细专业介绍。
2.学生根据自己的志趣意向,填写专业分流申请表。
3.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对学生申报情况进行考评,按照“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实行专业分流。学生按照要求填报大类内2个分流专业志愿并排序;同等志愿下,根据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所有教学环节加权平均成绩(含全校性选修课,补考通过课程按照60分计,未及格课程按照第一次考试实际分数计),排序靠前的优先;同等志愿且排序相同情况下,按学生综合表现进行排序。
4.分流结果在本科生院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书面反映,由工作小组负责答复。
五、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升华科创班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经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协商解决。本工作小组成员如因工作变动,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不再另行下文。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3月18日